鸿日达(301285) - 控股股东行为规范
第三条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或者其直接持有的股份达不到控股 股东要求的比例,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规范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持有股份的比 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 股东。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等 任何方式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严格履行其做出的公开声明和各项承诺,不得擅自 变更或解除。 第九条 控股股东、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