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日达(30128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 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向 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的,应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施,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规范运作,完善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内部约束和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 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