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日达(301285) -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 确保公司资金财产安全,防范生产经营和投资风险,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鸿日达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套期保值业务包括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 务。 第八条 公司须具有与套期保值业务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 进行套期保值,且严格按照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控制资金规 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满足正常经营或日常业务需要,与境内外具有相关业务 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的用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各项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 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