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日达(30128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本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重大事件或者重 大事项),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平,不能保证披露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 由。 1 真实,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以客观事实或者具有事实基础的 判断和意见为依据,如实反映客观情况,不得有虚假记载和不实陈述。 准确,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使用明确、贴切的语言和简明扼 要、通俗易懂的文字,内容应易于理解,不得含有任何宣传、广告、恭维或者夸大等性质的 词句,不得有误导性陈述。公司披露预测性信息及其他涉及公司未来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信息 时,应当合理、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