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控股(000626) -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GRAND HOLDINGGRAND HOLDING(SZ:000626)2025-11-11 10:47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 11 日经 202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 责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十四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一名、独立董事五名,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两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 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