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宏立(300865) -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A 座 10 层 电话:010-5706 8585 传真:010-6518 5057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5]字 1111 第 0954 号 致: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大宏立机器"或"公司")的聘请,指派本所律师出席 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对会议的相关事项 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 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