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昌(002980)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 | |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外部信息在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报送和使用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分 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 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二章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负责人,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公司重大 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除非法律法规规定, 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第五条 公司依据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