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昌(002980)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CEMCEM(SZ:002980)2025-11-11 11:17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 | |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 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可暂缓、豁免披露情形的,由信息披露义务 人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 后监管。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