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昌(002980) - 总经理工作细则
CEMCEM(SZ:002980)2025-11-11 11:17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 | |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行使职权,促进深圳市华盛昌科 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总经理每届任期 3 年,经连聘可以连任。 第四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总经理在履行职务时,要接受董事会在遵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方面的监督。 第五条 《公司法》第 178 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责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总经理不得在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 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