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昌(002980)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CEMCEM(SZ:002980)2025-11-11 11:17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 | |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保证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更好的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独立董事工 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2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