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昌(00298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 附件四:保密协议 13 |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华盛昌科技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保证内幕信息登记工作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 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董事会办公室具 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及备案的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对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涉及公司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 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审 核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