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环保(002479) -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一个专门委员会, 经董事会批准后成立。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 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隶属于董事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参 谋机构,对董事会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也是公司人力资源部 有关重大问题的议事机构。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司有关薪酬与考核的 重大政策在形成决议前已得到了充分、专业、科学并合乎规范程 序的论证。 1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 营层高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