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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宇微(30005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OrbitaOrbita(SZ:300053)2025-11-11 11:17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及 决议的合法性,充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珠海航宇微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下列情 形之一的,公司应在该等情形发生之日起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