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宇微(30005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 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 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 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其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投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投资项目 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 募集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不得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在年度审计 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 第六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 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控、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 第 1 页 共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