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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宇微(300053)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OrbitaOrbita(SZ:300053)2025-11-11 11:17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定要 求披露的,已经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在规定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按规定的程序、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 并按规定程序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公司的信息披露以真实披露、及时披露、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