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东电子(30112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十一月 第一章 总则 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收购人、资 产交易对方、破产重整投资人等相关方作出公开承诺的,应当及时披露并 全面履行。 第 5 条 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 网站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条 件的媒体发布,同时将其置备于公司住所、深交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信息披露文件的全文应当在深交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 报刊依法开办的网站披露,定期报告、收购报告书等信息披露文件的摘要 应当在深交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报刊披露。公司应当将 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公司注册地证监局。 第 6 条 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 2 第 1 条 为规范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为, 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