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东电子(30112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十一月 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的范围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 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3条 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应披露的信息是否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其他业务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并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信息披 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4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 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 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股票情况等: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出现市场传闻。 第5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 的事项,应当豁免披露。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