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奕东电子(30112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YD ElectronicYD Electronic(SZ:301123)2025-11-11 12:02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第一章 总则 董事任期从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1 第 2 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 会办公室负责人,负责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 3 条 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董事会能够进 行富有成效的讨论,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 第 4 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2 名独立董事,1 名职工董事。 第 6 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者罢免。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 董事履行职务。 第 1 条 为完善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保证董事会议事程序及其决议的合法性,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 策,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和更换。董事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其代表,凡符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