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东电子(30112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十一月 第一章 总 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2、前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 其它组织; 3、本条第(二)项所列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或者 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 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 (二)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是指: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的范围 第 6 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1 第 1 条 为保证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 行为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