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阳普医疗(300030)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11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阳普 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 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表决权的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举董事 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 董事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既可以用所有投票权集中 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分散投票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 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两名以上(含两名)的董事的选举或变更。 第四条 本细则中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本细则中所称"董事"特指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细则的相 关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的股 东可以以提案的方式书面提出非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