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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普医疗(300030) -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11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 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 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 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 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