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司凯(30052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 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是指当出现、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可能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者事件时,按照 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逐级 上报至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同时报送董事会秘书的机制。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下同)。本制 度所称"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1.公司董事、监事(如有)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2.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3.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