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司凯(300521)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范。 (二)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控制权或者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或者其 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控股股东是指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或持有 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 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或其直接持有的股份达不 到控股股东要求的比例,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 司行为的人。 第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