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司凯(30052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股东会会议期间发生突发事件导致会议不能正常召开的,公司应当及时公 告,立即向广东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报告,说明 原因并披露相关情况以及律师出具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规则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