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景生命(30064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新任董事在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 内;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 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严禁将所持证券账户交由他人操作或使用。 第二章 信息申报与披露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间内委托公司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报其个人及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 兄弟姐妹等)的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担任职务、身份证件号码、证券 账户、离任职时间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 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