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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恒通(30142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ShijihengtongShijihengtong(SZ:301428)2025-11-11 12:32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 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世纪恒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当在法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 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五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高级管理人员辞 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