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天股份(300812)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1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以下简称"法 律、行政法规"),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在完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前,仍由原法定代表人继续履职。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二条 公司系在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的基础上,以整体变更 方式发起设立,并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938 万股,于 2020 年 1 月 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