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天股份(30081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深圳市易天自动化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制度第十九条规定的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证券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 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 其信用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