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天股份(30081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三)其他投资包括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借入或者借出款项、委托理财、债权 债务重组等各种形式的投资方式。 第四条 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设立并购基金或产业基金等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投资基金,组织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制、普通合伙、有限合伙等)、认购专业投 资机构发起设立的投资基金份额,与上述投资基金进行后续资产交易,以及公司与专 1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投资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 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为"子 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经评估后的实物、无形资 产或者其它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可以用作出资的资产对外进行的各种形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