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力集团(03919) - 须予披露交易成立合营公司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 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成立合營公司 成立合營公司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聯交所交易時段後),金剛與萬興 機器及Huang Binggang訂立合營協議,據此,訂約方同意成立合營公司,註冊資 本 為人 民幣2 0百萬 元。合營 公司 於成 立後將 由金 剛、萬興 機器 及Huang Binggang分別擁有49%、49%及2%。 GOLDEN POWER GROUP HOLDINGS LIMITED 金力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3919) 須予披露交易 上市規則涵義 由於成立合營公司適用的一項或多項百分比率超過5%但低於25%,成立合營公 司構成本公司的須予披露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章項下的申報及公告規定, 惟獲豁免遵守通函及股東批准規定。 成立合營公司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聯交所交易時段後),金剛與萬興機 器及Huang Binggang訂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