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上股份(002638) - 《总经理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KINGSUN SHAREKINGSUN SHARE(SZ:002638)2025-11-11 14:17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经营管理的制 度化和规范化,提高公司科学决策和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本工作制度对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有约束力。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聘任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制度 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聘用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2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