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上股份(002638) - 《年报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1月)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 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东 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 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披露信息出现重大差错, 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子(分)公司 的负责人、公司以及各子(分)公司财务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与年度报告信息披 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公司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实 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2、有责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