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交通(60118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 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公司章程》《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 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并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 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 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 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 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三章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内部审核程序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 1 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