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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交通(60118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HTDCHTDC(SH:601188)2025-11-12 09:32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四)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迅速 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和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是指当出现、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可 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者事 件时,报告义务人应当及时将有关信息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报 告。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含各分公司、各 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指定联络人;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 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重要参股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