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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交通(601188) -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HTDCHTDC(SH:601188)2025-11-12 09:32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五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 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 员在委员内由董事长提名,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委员会 的工作机构为董事会办公室,公司人力资源部配合其工作。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 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 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 会选举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