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龙江交通(60118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HTDCHTDC(SH:601188)2025-11-12 09:32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 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因任期届满离任、辞职、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原因离职的情 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董事辞任 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高级 管理人员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 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辞职)的,公司将在两个交 易日内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