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交通(60118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管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 1 - 期限、变动方式、变动数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 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身份及所持本公司股份的数据,统一为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每季度检查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发现违法违规的,应 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 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 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如该买 卖行为可能违反法律法规、本所相关规定、公司章程和其所 作承诺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通知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 第七条 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其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申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并同意 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时公布相关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变动 情况,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 卖本公司股份: 第一条 为加强对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