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磊股份(301317)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暨法定代表人 的议案》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选举董事长钟仁志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 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选举通过后,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证券代码:301317 证券简称:鑫磊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9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以口头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根据《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 通知时限要求。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其中,独立董事阳辉 先生、余劲国先生、曹亮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