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芝麻(00071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GXSHGXSH(SZ:000716)2025-11-12 10:03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第二条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 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 严格遵守。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 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证券投资中心在董事会领导下负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 司股份变动管理工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 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 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拟进行买卖的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并提示相关风险。 第二章 股份变动管理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