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芝麻(00071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条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建立与完善经 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使经营者利益与企业长期利益相结合,有效地调动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及《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包含独立董事和职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裁(经理)、副总裁(副经理)、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等《公司章程》中列入高级管理人员范围的人员。 第三条 薪酬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五)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的年度薪酬是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 前获得的收入。 第二章 管理机构 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董事):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管 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