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芝麻(000716)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财务负责人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相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 露的有关会议,查阅相关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 信息。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深交 所报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具有下列任职资格: (一)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第一条 为促进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 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