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望科技(002291)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1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广东遥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广东遥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特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 章程规定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行使 《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的监督、审核、沟 通及协调。 广东遥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应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 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 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 (三)最近三年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 形; (四)具备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