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望科技(002291)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11)
广东遥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遥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广东遥望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订本细则。 第二章 任职要求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按照公 司章程和本细则的规定、董事会的授权履行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 总经理负责,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四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受聘可兼任公司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第五条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二)因贪污、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