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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盛华源(60109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Hsino Tower Hsino Tower (SH:601096)2025-11-12 10:48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修订)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 "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称 "本规则")。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 每年召开 1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 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 月内召开。 2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 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证监会")派出机构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称"上交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 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