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泰生物(603392) - 万泰生物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障董事和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 权,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北 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为公司常设权力 机构,受股东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 心,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在股东会闭会期间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一) 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