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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润新能(688275) -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第一条 为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行为,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建立起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分、子公司。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 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