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万润新能(688275) -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结构及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 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设数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人数应不少于公司董事 会人数的三分之一;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人员中,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的情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法定人数时,公司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