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助手(301382) -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第四条 承诺人作出的承诺应当明确、具体、可执行,不得承诺根据当时情 况判断明显不可能实现的事项。承诺事项需要主管部门审批的,承诺人应明确需 要取得的审批,并明确如无法取得审批的补救措施。 第五条 承诺人的承诺事项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一)承诺的具体事项; (二)履约方式、履约时限、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防范对策; 承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股 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的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的规范,切实 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收购人、资产交易对方、破产重整投资人等(以下简称"承诺人")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破产重整以及日常经营过程中作出解决 同业竞争、资产注入、股权激励、解决产权瑕疵等各项承诺的行为(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