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围海(00258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 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规范地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以下简称"治理准则")和《浙江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则。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二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并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第三条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在事实发生之 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会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公司章程 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