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围海(002586) - 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管理规定(2025年11月)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管理规定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风险管 理水平,确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 第三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进行指导,并审阅公司 内部控制内审部提交的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 第五条 公司确定内审稽核部(简称"内审部")负责内部控制的日常检查监督 工作,具体负责检查监督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第二章 检查方法、程序及要求 第六条 内部监督分为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日常监督是指公司对建立与实施内 部控制的情况进行常规、持续的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是指公司发展战略、组织结构、 经营活动、业务管理及决策流程、关键岗位员工发生较大调整或变化的情况下,对内 部控制的某一或某些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 公司内部各有关单位及所属子公司应于每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自查,并向公 司内审部汇报自查情况。 第 ...